阿冷妲沃

在Healing大赛中荣获“亮白水光肌”奖

致所有无法实现的·起

《姐姐、姐姐·香烟和狗》

 

 

李旻浩在抽烟。他知道金昇玟不喜欢烟味。所以躲得很远。

 

金昇玟站在上风口看他,郊外的夜晚没有人造光线,四处都是树,有种致密的黑,但李旻浩蹲的地方面前是河,月光照进河水里,莹莹泛白,反射到他的皮肤上,形成水波纹样的图案,并且奇异地闪着光,让他原有的肤色褪去,整个人呈现出骨骼般的灰白色,他口中吐出的烟雾也是同样的灰白色,烟雾流动着,如同河水,但他很寂静,很像死。他的鼻梁和颧骨上还留有血迹,因为被金昇玟及时处理过了,暂时没有发炎的迹象,手上也有,主要集中在近侧指间关节处,血从绷带下面渗出来,食指和中指夹着香烟往嘴里送时,微微颤抖着,狼狈而动人。

 

狄安娜,罗马神话中司掌月亮、山林与狩猎的女神。李旻浩突然扭头,金昇玟猝不及防和他对视了。落魄的狄安娜。瞳仁和满月一样皎洁明亮。被垂下的浓密睫毛遮住。月亮躲到云层后。孤独的狄安娜。金昇玟想起李旻浩第一次看见他时,也正蹲在地上抽烟。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一起住进考试院,李旻浩寄宿的地方是一家五金店上面的阁楼,那家店在一个即将拆迁的破旧小区里,小区几乎不存在可以直行的平整道路,李旻浩没事干时,不喜欢溜达,四处观瞻这些变为废墟前透出回光返照之美的古朴风景,而是喜欢蹲在五金店门口,看着窄路对面蝇虫乱飞的垃圾箱,叼着根香烟慢慢抽完。

 

看见金昇玟前,他正好发现身上最后一包香烟被抽完了,翻遍全身,只从那个被压扁的香烟盒里找出一根黄褐色的烟丝,像一撮漂染过的男人的短发,他拿出来,放进嘴里,嚼了两下,觉得味道寡淡,用力吐掉,转头问五金店老板有没有香烟。

 

老板不抽烟,但他的女儿抽,那种细细长长的、带着水果味儿、甜到发腻的女士香烟。女儿很少回家,上次回来还是八个月前,留下的小半包香烟也来自八个月前,老板从桌肚的抽屉里拿出来,展开外面裹的一层碎花软布,递给他,李旻浩朝软包盒里看了眼,把手伸进去——幸好没有受潮——掏出一根,用牙齿轻轻咬住。

 

打火机点着烟头,发出极轻的纤维燃烧声,李旻浩吸了一口,让烟气在口腔里滞留了片刻。口感不算坏,像抽烟时舌底含了颗水果硬糖,草莓味的。然后缓缓吐出来。尼古丁混合进血液,令他浑身轻盈,感到惬意。紧绷的肌肉和精神状态暂时获得放松,早晨的阳光斜射进瞳孔,李旻浩眯起眼,透过金沙般闪光的雾气,看见金昇玟背着一只黑色双肩包,从对面垃圾箱旁的小巷走出来。

 

垃圾箱旁还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摆着一片买菜的小摊,行人和自行车从窄道经过,包括一条黑色的大狗。应该是条流浪狗,精瘦的,由于皮毛是黑色,看起来还算干净,它走到那辆黑色奔驰的后轮处,望了眼经过的路人,接着抬起后腿,留下它的排泄物。

 

在李旻浩的视野里,金昇玟、黑狗和周围的环境争夺着主次,最后金昇玟占据上风,因为当他的正脸完全暴露在李旻浩眼前时,那条黑狗已经尿完走了。

 

很帅气的小伙子,不是吗?老板在李旻浩身后发出咳痰般的感慨声,如果我女儿看见,肯定会喜欢的。

 

你女儿喜不喜欢我不知道,反正我不喜欢。李旻浩想,确实长得挺帅的,可惜太像狗了,我不喜欢狗。但他没说话,他在别人看来少言寡语,性格孤僻,是个行踪诡秘的人,用来当交际对象的价值不高,整条街上只有五金店老板能跟他聊两句,还大多数时候是老板单方面的脱口秀。

 

可惜家里条件不好,据说父亲走了,母亲现在又成了植物人,住不起医院,请不起护工,为了照顾母亲,他把以前的房子卖了,学也不上了,搬到我们这个破旮旯里,每天出去找兼职。可惜啊,真可惜,这张脸一看就该坐在首尔大的教室里读书。抽烟的是李旻浩,听起来却像变成了老板。没想到这大叔也是个以貌取人的人,李旻浩觉得新奇,扭头接了第一句话,您觉得我应该上哪个大学?

 

老板被问住了,他皱纹颇多的额头又多了几条褶,盯着李旻浩的脸仔细看了会儿,神情苦恼,你不适合上学。害怕李旻浩多想,又比划着解释,长得太……漂亮了,嗯,太漂亮,应该去学门艺术,比如……比如……

 

跳舞?

 

对!跳舞!就是跳舞!老板拍着手兴奋道,我家侄子就上的艺术高中,据说将来毕业了可以做大明星。你可比他好看多了。

 

李旻浩礼节性地笑了下,他对别人夸自己的相貌见怪不怪,但多多益善,因为现在的他只剩下这个优点了。他又望向金昇玟,这个穿着朴素、看起来却像家里应该拥有一架直升机的奇怪男生,听老板继续介绍有关金昇玟的传闻——绝对是家道中落,有人无意间看见过他的居民登录证,以前的住址是首尔江南区清潭洞。

 

来自清潭洞的金昇玟正在一个蔬菜摊边问价,他过于礼貌,一点也不擅长这些,李旻浩想,像他这个样子,就算膀胱炸裂,也不可能对着一辆陌生汽车抬腿。真是条无趣的小狗。

 

小狗狗。他又把这三个字在舌尖溜了几圈,和烟气一道,吸入肺腔,然后很慢地吐出来。呼吸道溢满草莓味。

 

这时,金昇玟突然转头,看向了蹲在地上的李旻浩。

 

 

 ***


 

做客

 


我问旻浩哥,如果要想象一段平行时空里他和昇玟的初遇,他希望是怎样的场景。当时旻浩哥正在研究昇玟刚买来的新咖啡机,像只猫一样,在按键上点来点去,听到我的问题后,动作停了两秒,随即又变得若无其事:“我希望旁边有条狗,大黑狗。”

 

“然后,它抬起腿。”他补充道,“在电线杆子,或者锥形路障,或者汽车轮胎之类的地方,撒了一泡尿,这时金昇玟出现了。”

 

“我就是那条大黑狗。”昇玟从洗手间走出来,很有自知之明地接话,虽然这里是旻浩哥的单人公寓,但昇玟对室内结构非常熟悉,甚至连牙膏、剃须泡沫、厕纸、肥皂分别摆在哪层抽屉的哪个位置都了如指掌,俨然是共用洗手间才能做到的程度。可实际上他俩不住一起,昇玟是我的弟弟,如果一周的年龄差也可以称作弟弟的话,而旻浩哥,按道理来说,则比我和昇玟都长一辈。

 

“我没有这样说。”旻浩哥反驳。

 

认识旻浩哥是六年前的事,在一位对我们两家都四寸开外的亲戚的葬礼上,而旻浩哥与我的养母,也就是昇玟的亲生母亲,是五寸亲戚,在我还理不清韩国亲戚关系的青春期,仅对此拥有极为模糊的概念——死者、养母和旻浩哥构成了一个等边三角形,我和昇玟应该称呼这个和我们一样处在十代的青少年为“舅舅”,属于下面一层的多边形。虽然我们俩从来没这么喊过他。旻浩哥也不会在意这些,哪怕我们不叫哥,他都不会有任何不满。他就是这么随随便便的一个人,只有在葬礼上才会将借来的黑色正装扣子扣到最后一颗。

 

但穿着黑色正装的旻浩哥实在美丽,那时他才十七岁,骨骼尚未发育完全,是少年特有的纤细和轻盈,五官却已经轮廓分明,甚至过分鲜艳,令人看过一眼便很难忘记。他像一株刚抽条的白桦树,静静地站在灵堂一角,脸上没有任何哀恸或肃穆,只是安静。一株无风时的白桦树。我想他和我们一样,与这位去世的亲戚素未谋面,却要被迫成为人类最高文化仪式中的一枚元素。

 

仅仅是一枚元素,所以没有具体意义,无意义的旻浩哥,和无意义的我们,在死者直系亲属的悲痛哭声中,仿佛逐渐失去存在,变得透明起来。我躲在虚空中观察旻浩哥——唯一知道这点的是昇玟——那时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的身份,我在心里偷偷给予他一个独特的称呼“姐姐(언니)”——这点连昇玟也不知道。我之所以称呼他“姐姐”,并非因为他比女人还纤长浓密的睫毛,或是因为他身上那种易碎而坚韧的女性美感,这种冲动很朦胧,有点像初潮到来的前奏,非要用言语形容,就是我通过他确认了我自己,令我产生了一种毋庸置疑的揣测——他和我是一样的人。

 

“一样”的界定范围也很难讲清,类似于某种同源基因序列的东西,最远要追溯到人类社会形成的初期,一分为二的受精卵,因气候资源而各自迁徙的两个胚胎,流淌着拥有共同DNA的血液,经历数万年,再度重逢。这种“一样”消弭了分隔期的巨大时空差,强烈地召唤着我,让我的血肉开始隐隐沸腾,如同回归热带雨林的棕榈科植物,终于得以将根茎深深扎入地脉。

 

“你像疯了一样。”事后,昇玟这样评价我,“眼里的光亮得快燃烧起来。”

 

“我被吓了一跳。”他随即附上自己的感想。

 

昇玟总是一脸平静地说他被我“吓了一跳”,或者说他被旻浩哥“吓了一跳”,被像我们俩这样奇奇怪怪的人“吓了一跳”,之后他仍将继续平静地和我们相处。我在葬礼上观察旻浩哥,旁边的昇玟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异状,如同一株因温度光线相同连光合作用的反应程度都未发生变化的室内盆景。所以,当盆景表示他其实一直注视着周围飞舞的昆虫时,昆虫必定会产生前所未有的好奇。

 

想要逼问出昇玟对旻浩哥真实的第一印象不算难,也不算简单,在我看来,他所有的描述中最接近真实的是一句转喻:“我以为这哥是医生,结果他是拳击手。”但不管医生还是拳击手,都是昇玟经常接触并且感兴趣的职业类型。甚至最初提出去旻浩哥家做客这一想法的,不是我,而是昇玟。

 

我记得,旻浩哥第一次朝我们打开门的那个下午,光从阳台的落地窗直射入玄关,把室内照得很亮,我听到一声很细微的猫叫,看到旻浩哥竖着猫似的瞳孔,发际线处绑着洗脸发带,盯了我们俩大概十秒,才用一种终于睡醒的语调说:“哦——你是那个走错厕所的孩子吧。”

 

他是对我说的。

 

 

在葬礼上我曾和旻浩哥有过极其短暂的交集。当时我离开昇玟,独自前往洗手间,这户人家不大,有两间客卫,为了方便,被暂时划分成“男厕”和“女厕”。但我并不知道这些,只是自信在极为有限的空间里,自己不可能迷路。可在看不见昇玟也找不见洗手间的第五分钟,恐慌突然席卷了我,周围都是人,我就像被捏紧了喉咙,根本发不出声音,经过的成年人朝我投来好奇的目光,我想逃离,脚底却仿佛被口香糖黏住。直到我听见耳边传来一句模糊的对话:“洗手间啊,洗手间在西边呢。”我向右手边转头,看见两个穿着黑色传统韩服的女性,手挽在一起朝西边走去,我赶紧跟上。

 

洗手间门口排了三四个人,一眼望去都是女性,我站到最后面。等了将近十分钟,总算要轮到我,站在身后的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突然拍了拍我的肩,我好奇地转头,看到她秀丽的面庞上浮现出轻微的困惑,语气间带着因不确定而产生的羞怯:“或许,是女孩子吗?”

 

“什么?”我反问。

 

她反倒松了一口气,神情明朗起来:“没什么。”

 

但我心里已经升起了隐隐的不安,果然,她继续说:“穿西装西裤参加葬礼的女孩子倒是很少见呢,家里不是韩国人吗?听说这次从国外来了些亲戚,以前也没见过你……”

 

我听不清她之后说的话了,背后的汗如同潮湿的水汽开始蒸腾,要是真的能随之一起蒸腾为气态就好了,变成一朵云,然后飘走。飘到哪里呢?大概是南半球?或许是澳洲?

 

她在问我来自哪个国家了,“澳大利亚”,我本能地回答、无意识地回答、机械性地回答,我竭力想摆脱此刻的存在,但笨重的物质性肉体阻碍了我,这样回答的话,就算逃到南半球,也抹除不了在她心里留下的印象了吧,我可真是个笨蛋。

 

“你怎么在这里?我找你好久。”

 

起初我并不知道这句话是对我说的,直到我的胳膊被人拉住,我茫然回头,看见那张我私下用目光描摹了无数遍的脸,我瞬间变得透明起来,我明白,他要带我逃离,逃到属于我们的虚空里,我的“姐姐”,和我“一样”的人。

 

“是哥哥(오빠)吗?”女子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

 

“哥哥。”他小声重复了一遍,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呼,“哥哥找你这么久,哦?不打声招呼就随便乱跑。”

 

他明明不是自来熟的人——我知道,他绝对不是——却像我真正的亲哥哥那样,随意抚了下我蓬松的发顶,力度不大,但我有些不适应,偏了下头,看上去就像一对寻常的兄妹那样,漫不经心的哥哥,和青春叛逆的妹妹。我说:“我很急。”

 

他说:“我更急。”

 

然后借着问我找车钥匙的由头,将我一把拽离了这个不断变长的女性队伍。

 

十七岁,按照韩国法律是不能考驾驶证的,但十七岁和十九岁,无论再怎么仔细观察,就外表而言,都看不出什么差别,可以列入难度等级最高的“找不同”游戏。我被伪装成成年人的李旻浩带走——在路上我们交换了名字——到周围小区的公共卫生间解决了难题。

 

我走出卫生间的时候,他正站在不远处,嘴里叼着一根白色的小棍,走近一看,原来是棒棒糖,圆形的硬质水果糖被他藏在左颊,皮肤富有弹性地凸起一小块,让人很想戳一下,质感应该像按一个包了小羊皮的按钮。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问我要哪个口味,说话时牙齿碰到硬糖,发出好听的撞击,如同隔着真空玻璃听到的风铃声,我闻见他口腔里传来很甜的草莓味。棒棒糖是在附近便利店买的,很常见的散装款,他应该是随便拿的,口味分配并不均匀,我很小心地从中拿起唯一一根剩下的草莓味,这时昇玟找到了我们。他也让昇玟挑了一根棒棒糖,昇玟选的蜜瓜味,然后我们各自分开。

 

临走时,我对他说“谢谢”,他说“不用谢,很便宜的”,我说“不是这个”,他说“哦,其实你该感谢自己,不然我也没办法”。

 

他的这句话在分别后的第二天便得到了印证,早晨我醒过来,感到嗓子难受得要命,喉咙里仿佛含了一泡带血的痰,我张开嘴想喊昇玟,结果发出的第一个音节就像小机率劈中人的闪电将我贯穿——我变声了。

 

变声是必然的,对我的生理性别而言,但这个阶段比常人来得稍微晚了两年,以至于当它猝不及防发生时,我只能如同一块被迫进入美拉德反应的牛排,躺在命运和基因的油锅里,变熟的尸体不受控地发出嗞嗞声。

 

或许大多数男生在变声初期,都有过一段抗拒的心理,但要是久不变声,他们又会不乐意,甚至因此产生焦虑,这和女孩子对待月经的态度相似。我的英语家教方灿就曾经告诉我,他的变声期同样姗姗来迟。“大概是澳籍韩裔的通病。”未明情况前,我开玩笑道。但他很快否认了,并解释说,他是因为生了一种奇怪的病,通过手术治愈,才迎来了他迟到的青春期和变声期。对此我表示非常抱歉,同时又忍不住去想,如果让我患上这样的病该多好——人和人的需求差异总呈现出跨物种般的巨大。

 

我的变声期已经来得足够切合时宜,它以一天之差拯救了即将陷入一辈子尴尬噩梦中的我,当然,主要得益于旻浩哥与它的良好配合,仿佛它早就洞悉了我在这天会遇见旻浩哥,先蛰伏在暗处,给我留有最后一点美好的回忆和幻想,再一举击碎它们。就像纠正一个喜欢用手抓食物吃的小孩子,先给他一块涂满奶油的蛋糕,然后在他即将放进嘴里的时候告诉他,这块蛋糕用的是让他严重过敏的椰子油。他的手肿得甚至拿不住一小块碎屑,浑身泛起大片红疹,眼泪无意识涌出,呼吸也开始困难,带给他灾难的明明是椰子油,但他以后再也不敢看到任何类型的蛋糕,更不敢用手去触碰未知的食物。是的,我得叫“旻浩哥(형)”,我只能这么叫。

 

 

之后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我都拒绝开口说话。

 

从养父母到老师,还有一些亲戚朋友,用尽各种方法,想治好我这个坏毛病,商量着该带我去看耳鼻喉科还是神经内科。只有昇玟一直就这么看着,从不干涉。在养父母替我约好心理科门诊的前一天,他突然对我说:“你要去找那哥玩吗,就是葬礼上见过的那哥。”他可能以为我忘了旻浩哥的名字,只是在描述特征:“眼睛很大的,有点奇奇怪怪的。”最后才说到关键性信息:“他叫李旻浩,和你一个姓,你还开玩笑说你们俩可能有血缘关系来着,记得吗?”

 

我抱着膝盖蜷成一小团坐在床上,将被子从头顶盖下来,裹住整个身子,像躲在洞穴里的爱斯基摩人,昇玟说,远看更像巨型蘑菇的菌盖。昇玟坐在我旁边,他不太喜欢碰别人的床,更不喜欢别人碰他的床,但对我是例外。他点开手机备忘录,然后递给我,方便我在上面打字回复他,我接过去,很慢地敲下一句话。

 

“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

 

“知道,不远的,可以坐地铁去,用不着两个小时就到了。如果想看汉江的话,我们也可以乘巴士,由你决定。”

 

这半年里的昇玟时常让我怀念,在这段日子里,他对我说话时,会用一种对待易碎瓷器的轻柔语调,我好喜欢听他这样讲话,有时候我甚至会嫉妒,为什么他的声音总是那么好听,无论变化与否,总是和他的外貌、他的心灵、他的气质那么相称。可这种怀念只会在很久之后我们吵架或者冷战时产生,一般情况下,尤其是当我还处在这个阶段的时候,实际上我一点也不想听他这样和我讲话。

 

他一定联系过旻浩哥了,昇玟做事向来周到,这显得我是年纪小的那个,而他和旻浩哥才是同龄人。这种感觉,我说不上来反感,但总觉得有些微妙,我理想中的我们三个人可以构成等边三角形,事实上却是等腰三角形,并且腰比底边长出许多,如同一个锥形路障的截面。

 

“巴士。”我打下两个字。

 

经过汉江的路段并不长,很快就过去了,但是天气非常好,天空把江水的五脏六腑都染成蓝色,我拉开窗户,深吸一口气,也短暂地变成了蓝色。之后巴士逐渐开向郊区,我执著地望着窗外,跟着外面的景象一起褪色。昇玟说:“你好像一只小猫。”我胡乱做手语:“谢谢,你也好像一只小狗。”他摇头:“我并不是想夸你,只是觉得你太不安分了,而且看上去不太聪明。”气得我掏出手机打字:“你不栓绳子乖乖坐在座位上的样子,和狗一模一样!”他咧开嘴笑,我也跟着笑了。

 

金浦离首尔很近,仿佛我们只是进入了郊区,昇玟将我带到一栋独立别墅门口。这栋别墅共有三层,外墙砌成铅灰色,在阳光下显得很新,院子里栽着几株三花槭,树龄不大,秋日里叶子呈现出一种极为飒爽的红,隔着院门,几乎灼烧到我的瞳孔。院门没有锁,铁质的门栓只是松松地搭在插销孔里,昇玟轻轻拨开,领着我走进去,按响门铃。

 

我不知道昇玟是怎样和旻浩哥取得联系的,也不知道他是怎样阐释我俩拜访的理由的,我想他也许仅仅很简单地从父母那里获得了联系方式,很简单地拨通旻浩哥的电话说:“你好,我是你某某表姐的儿子,我想过来找你玩,另外再带个孩子,可以吗?”昇玟应该没有介绍我的名字,也没有介绍我的身份,旻浩哥压根不知道另一个人是我,否则他看见我的第一反应绝不会是“那个走错厕所的孩子”,而应该是“你们俩来了啊”。

 

我大概明白昇玟为什么这样做。我是被昇玟的父母收养的孩子,这点之前介绍过,但这样笼统介绍时还算简单,如果站在昇玟的角度,让他作为主体向别人介绍我,就变得异常困难。昇玟该和旻浩哥称呼我为“哥哥”吗,好像不对,我们俩出生于同一年,生日仅差一周,是说平语的关系;称呼我为“亲故”吗,那又过于疏远;似乎只有“兄弟”准确些,但昇玟知道,我肯定不喜欢这样的称呼,所以不如含糊称为“另外的孩子”。

 

但旻浩哥是那种不会区别对待远房外甥和“另外孩子”的人,他将昇玟称作“蜜瓜BOY”,然后招呼我们进来,让我们先随意找个地方坐着,他要继续去洗漱。旻浩哥家很大,和昇玟家差不多,但昇玟家总是有很多人,旻浩哥家只有旻浩哥一个,仿佛等待着新的角色出现,将空间填充得更协调,比如此刻的我和昇玟。

 

旻浩哥独居不是秘密,在葬礼上,就有不止一个人议论他的身世,太过美丽的人、太过坎坷的人、太过坚强的人往往会格外引人注目,旻浩哥集齐了三点,就算他再想躲回精灵球,也改变不了他已经是一只进化为最高等级的稀有宝可梦的事实。旻浩哥的父母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因车祸去世,当时他还在上小学,去年照顾他的奶奶也去世了,只留下旻浩哥一个人,他觉得自己马上就快成年,做饭、打扫、洗衣服都能独自很好地完成,甚至可以另外再养三只猫,拒绝了不熟悉的大叔大婶提出做他监护人的要求。

 

我们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洗手间传来水声,旻浩哥正在洗脸,他养的三只小猫中的一只好奇地凑到我们身边,嗅来嗅去,是只很可爱的灰色狸花猫,我用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小猫舒服地眯起眼,昇玟也试图去摸,却被小猫偏头甩开,他收回手,脸上浮现出难得的挫败,疑惑地说:“是同类的召唤吗?”

 

备感无聊的昇玟试图转移注意力,他从茶几抽屉里找出几张DVD,都是些经典电影,昇玟扬声朝洗手间喊:“哥,我们可以看你收藏的电影吗?”

 

“好啊,看吧。”旻浩哥的声音很快就传过来。

 

昇玟问我想看什么,我把小猫抱进怀里,和昇玟的脑袋凑在一起,过了半分钟,我指了指一张封面很后现代的DVD,它的影片名却取得非常温情,有点像我刚出生那会儿的韩国家庭剧,叫《关于我母亲的一切》。昇玟把DVD放进驱动器时,旻浩哥正好洗漱完出来,他一把扯下自己头上浅粉色的兔耳发带,甩了甩刘海,走到沙发面前,对着我和昇玟间堪堪一人的空隙顿了两秒,选择直接坐到了地毯上,他的背恰好卡在空隙里,我右边大腿外侧传来暖意,片头的吊瓶滴液镜头终于拉到底,穿着碧青色医护工作服的女主角出现,推开了器官移植协调科的门。

 

为了观影效果,昇玟把阳台的窗帘拉下来,室内只剩下如同鸡蛋壳内部的暖色暗光,荧幕上浓艳的色彩画面将我们三个人的脸照得红蓝交错,中途旻浩哥起身去拿了几袋零食,我们吃了会儿又放下,被在周围绕圈的小猫撞倒,洒得到处都是,也没有人管。

 

全程几乎都很安静,除了咀嚼零食、碰到塑料包装袋、小猫叫等这些细微声响,直到曼努埃拉、阿悦、罗莎、红烟四个人聚集在女主角曼努埃拉家,一起交谈大笑着,昇玟突然说了句:“为什么她们还能笑得这样开心?”

 

起初没有人答话,可当阿悦又开始模仿狗叫时,旻浩哥突然抬起右手,搁到昇玟的腿上,头也没回,说:“小狗,汪汪。”昇玟盯着他放在自己大腿上的手,愣了有足足五秒,还是听话地“汪”了,声音小小的,一点也不像,更像是只设置简单的机械玩具狗。我没忍出,笑了出来,旻浩哥也笑了,显然我们都没想到他会真叫,昇玟抿了下唇,仿佛有些懊恼,但最终也笑了。

 

“你看,我们都能笑得很开心。”旻浩哥给予了完美的解答,“她们也可以,所有人都可以,只要想。”

 

这时一只橘色小猫很配合地叫了声,像是在表示同意。旻浩哥将他抱起来,也学着他“喵喵”叫,哄婴儿一般说:“嗯,我们东东真乖。”他的语气听起来比影片里的母亲还像母亲,以至于最后红衣的埃斯特万出现时,我看着旻浩哥,他染成栗棕色的短发,他比半年前更宽阔的背脊,他耳朵上打穿的小洞,突然升起一个非常奇怪的念头——旻浩哥应该很适合穿红衣,很适合留长发,也很适合抽烟,是真正的适合,不会给人带来怪异、难受、抗拒感。

 

那天看完电影后,外面的太阳已经开始落山,旻浩哥去厨房给我们做晚饭,我和昇玟则留在客厅里陪小猫玩,或许是刚看完电影,收到的冲击过大,还未回神,或许是窗帘拉开后,照在身上的夕阳太温暖,让人心情放松,或许仅仅因为这里是旻浩哥家——

 

我抚摸着东儿的下巴,用声带发出了半年以来的第一个音节,是一声猫叫,很轻、很细、很高,就像我还没变声时那样。

 

 

昇玟新买的是台胶囊咖啡机,Dolce Gusto简易款,为了方便他不在时,旻浩哥可以自己操作,咖啡胶囊则是精寅买的——顺便一提,精寅是铉辰的弟弟,而铉辰是我的现任男朋友——这套工具是他俩商量着一起送给旻浩哥的生日礼物。

 

在这六年里,我无数次怀疑过旻浩哥和昇玟在谈恋爱,但又无数次被他俩亲手打消怀疑,比如送生日礼物这件事,一个正常的男朋友绝对不会与其他人一起合送对象礼物,但我听过他俩做*的声音,这点我非常确切。旻浩哥考进秋溪艺术大学后,卖掉了金浦的房子,在学校附近买了新的公寓。公寓比原先的家小一倍,但一个人住绰绰有余,我和昇玟也获得了更频繁的做客机会,如果待的时间过晚,我们通常会直接在他家过夜,昇玟睡在旻浩哥对面的卧室,而我睡在客厅另一边的房间。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古怪的梦,梦见自己被人追杀,最后躲进了一只表面绘着淡红色花纹的陶罐。陶罐内部空间有限,我必须如同子宫里的胎儿一般蜷缩起来,这是一个奇妙的阈限阶段,我只能感受到不断跳动的心脏和越收越窄的外壁,在这种混沌、压抑和窒息中,我仿佛只剩下一颗心脏,又仿佛变成了陶罐本身。这时,追杀的人来了。

 

我满头大汗地惊醒,胸口沉重得很,像压着一个巨大的热水袋,让我喘不过气来,我艰难地抬手,摸到一团毛绒绒的温热躯体,原来是只小猫——打开床头灯后,我发现是灰色的多利。我把他轻轻抱开,觉得口干舌燥,赤脚下床去厨房倒水。旻浩哥家的拖鞋对我来说不算合脚,当时是初夏,赤脚踩在地板上很舒服,并且没有声音,让我在黑暗中不会因为自己的脚步声而害怕。

 

厨房的窗外透进一点暗淡的路灯光,并不足以让我看清路,所以我还拿了一盏很小的夜灯,托在我手掌心刚刚好,像一颗人造月球,我竭力不去想头盖骨这类阴诡的比喻,但说实话,后者更加形象。我将自己800毫升的水杯倒满,转身往回走,我并不想半夜里在除卧室以外的地方多待,这时我听见某种连续的撞击声。起初我以为是哪扇柜门没关好,风吹动的响声,或者老鼠出没找食的声音,但仔细听都不像,而且声音并不来自厨房。意识到这点后,我几乎立刻明白过来是什么,朦胧的睡意也瞬间消散了。

 

本来我该马上回到自己房间的,从我的房间到厨房不需要经过旻浩哥的卧室,但我转身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跟过来的多利,他没有被吓一跳,我被吓得弄掉了手中的小夜灯。它像挣脱地球引力捕捉的月亮,滚出好远,一直逃到客厅里,多利好奇地追过去,用爪子在上面小心试探着。我跟着走到客厅,双脚踩到地毯,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脚底一片冰凉。

 

我把水杯放到茶几的软垫上,坐到柔软的毯子上,多利在旁边玩得正欢,我把自己也缩成一个球状,但多利显然对我没兴趣。旻浩哥房里的动静停了一小会儿,在他们一致达成声响是猫造成的结论后,又逐渐恢复之前的频率。

 

其实我不算很意外,但当我直面这个事实发生的现场,我发现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接受。此时距离昇玟和铉辰刚分手不到一个月,旻浩哥应该还在和知城谈恋爱,而哥半年前的男朋友则是方灿。他们成年后的情感经历紧锣密鼓,一如他们应接不暇的交际圈,而我,自始至终都是“另外的”,从未参与进来。或许从我刚出生五个月后父母的班机失事起,就注定了我只能作为一个被命运抛弃的孤儿旁观一切,我是个连自我都不能确认、协调、统一和主宰的人,这样的人不可能获得成为“主体”和“中心”的权利。

 

但不该是这样的,最起码我不认为应该是这样的,他人诚然不用对我担负任何责任,可我需要去创造这种责任,或者说连结,就像旻浩哥带我逃离葬礼现场的那刻,昇玟带我坐上开往金浦巴士的那刻,我可以在他们面前短暂地成为中心,方式是开启一个围绕我展开的新故事。

 

多利推着小夜灯跑远,我独自回到房间,隔着客厅听,动静变得很小,被我拉扯床单的声响盖过去。我把自己完全裹进被子里,然后开始自*,这个习惯是青春期养成的,根据我的心情决定频率。我把自己想象成一块年糕,或者一块粘土,反正是柔软而带有黏性的物体,然后去触碰、探索、塑造,我在和自我交流,我在认识自己,了解自己,这块领地只属于我。我咬住自己的胳膊,防止喊出声音,但我知道,他们听不见,因为我也听不见他们,我只能听到自己急促的喘息声,床单贴在耳朵上的摩挲声,以及手指和身体对话的声音。

 

一周后,我恋爱了。

 

 

铉辰的电话打过来时,旻浩哥和昇玟正在激烈争论是现在喝咖啡,还是午饭以后喝,我拿着手机走到阳台上。旻浩哥家在八层,不算特别高,站在阳台窗前只能看到两栋楼间的地带,这个小区里没有三花槭,所有树都是绿的,但有一个巨大心形花圃,从内到外依次是粉紫黄红,铉辰正站在心形的尖尖处,他的头发染成红色,是最大的一朵玫瑰,和花圃构成一个头重脚轻的心形感叹号。

 

“我已经到楼下了。”他的声音从手机话筒里清晰传出来,我站在八楼可以看见他的嘴在动,像3D动画片里等比缩小的高精度建模。

 

我说:“我已经看见你啦!”

 

他抬起头,感叹号的尾部变了颜色。我把窗户打开,上半身探出去朝他挥手,他紧张地让我回去些,说看着危险,我后退了十公分,问他要不要上来,他摇头。

 

于是我关上窗户,跑到玄关处穿鞋,旻浩哥已经说服了昇玟,他们正把胶囊放进咖啡机里,看见我急匆匆经过他们,问:“干嘛去?”

 

“约会。”我顺手从柜子里拿了包纸巾揣在身上,还有旁边的避孕套——不知道是谁买的——然后告诉他们,“我晚上不回来了。”

 

“精寅说要过来一起看《黑白魔女库伊拉》,你们不是约了好久吗?”昇玟说。

 

“那就先看别的。”

 

他们俩同时沉默了一下,如同一对看着女儿陷入热恋的夫妇,然后旻浩哥朝我挥了挥手,从第一次到他家做客开始,每次我离开时,他都会这样,先是说“再见”,接着会喊我的名字——韩语名字。

 

“龙馥。”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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